出廠檢驗
1、活體:每批活體屯鳥出場前按活體感官特征的要求進行逐只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場。
2、鮮、凍屯鳥產品:按GB 16869規定,屠體產品出廠檢驗項目為感官、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等。每批產品應經公司質檢部門檢驗合格,憑合格證明方可出廠。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的項目為本標準規定的,除飼料原料以外的全部要求。正常情況下,每半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a) 產品鑒定或投產前;
b) 停止生產3個月后恢復生產時;
c) 出廠檢驗與上次型式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時;
d) 飼料原料來源,飼養模式有重大改變,可能影響產品品質時;
e) 國家質量監督部門或相關管理部門對產品進行監督檢驗或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